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膏堆放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10-13
摘要
2017年10月11日,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石膏堆放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龙口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2017年10月11日,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石膏堆放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膏堆放场项目主要建设一套石膏压滤系统以及三个石膏堆放场,用于处理和堆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石膏。1、3号堆场位于龙口市北皂路东侧,2号堆场位于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南侧,压滤车间紧邻2号堆场。项目总占地36.29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膏堆放场项目于2015年11月企业委托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膏堆放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龙口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1月24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6月建成投产。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接受企业委托,承担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前期环评等资料及后期钛石膏鉴定等判定石膏固废类别为I类一般固废,依据2017年4月1日钛石膏应用专家论证会结论,钛石膏堆场可按照I类场管理。2017年7月,企业委托青岛洁瑞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包括“石膏性质论证”的《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经过专家评审后,烟台市环保局对该报告进行了备案(烟环评函【2017】119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9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一套石膏压滤系统以及三个石膏堆放场。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项目共有两项变更:1、石膏压滤系统板框压滤机由6台变更为10台(8台常开2台备用);2、堆场降尘由采取篷布覆盖改为上铺40cm种植土进行绿化及洒水抑尘。根据环保部环发【2015】52号,以上变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相关变更内容已在后评价中体现。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重新处理。淋溶液经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堆场喷淋降尘。
(二)废气
该项目废气为石膏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种植植被、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少扬尘的产生。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压滤机等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废为收集池沉渣及项目压滤车间产生的废机油。收集池沉渣与石膏一起外售;废机油委托烟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防渗层破坏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水以及特大暴雨时造成石膏外溢污染环境。针对存在的风险,企业采用一米厚粘土层及防渗涂料布对堆场进行防渗;设置了集水池(1#堆场1个、2#堆场1个、3#堆场3个,均为3.5m³;1#堆场1个、2#堆场1个、3#堆场2个,均为16m³),用于收集渗滤液,收集池采用20cm厚的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形式进行防渗;石膏堆至3m高后,于上层铺40cm种植土进行绿化,减少扬尘产生;堆放场挡土墙外设置雨水导流沟,防止雨水冲垮挡土墙侵袭石膏,造成物料随洪水漫溢污染环境。企业编制了《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局进行了备案登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3#堆场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4mg/m³,2#堆场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1mg/m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1#、3#堆场厂界周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46.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8dB(A);2#堆场厂界周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的环境质量及敏感点噪声均能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地下水监测各指标除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通过对比石膏浸出液检测结果,水质超标与钛石膏渗滤液无相关关系。
六、验收结论及建议
(一)验收结论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议
1、 企业在下一步运营过程中要加强生产管理,石膏堆至3m高后及时铺垫种植土进行绿化;定期洒水抑尘,尽量减少无组织扬尘的产生;
2、 加强场地防渗措施的检查,并加强地下水监控井的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加强暴雨天气堆放场的管理工作,防止雨水大量进入堆放场内,造成渗滤液外溢污染环境。
4、 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管理,防止石膏洒落污染。
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